6年来最大跌幅!苹果上季度营收降5%,iPhone销量降8%不及预期******
澎湃新闻记者 周玲
由于iPhone和Mac销售下滑,苹果第一财季营收同比下降5%,这是自2019年3月以来首次营收同比下降,更是2016年9月以来最大季度降幅。
2月3日,苹果披露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3财年第一财季业绩。期内营收为1172亿美元,同比下降5%,这创下了自2016年9月以来最大的季度营收降幅,华尔街预期为1214亿美元;净利润为299.98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346.30亿美元相比下降13%,每股收益1.88美元,低于分析师预期的1.94美元。
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 Cook)表示,上季度业绩受到了三个因素影响,强势美元、iPhone 14 Pro和iPhone 14 Pro Max的生产问题以及整体宏观经济环境。
分产品来看,iPhone和Mac收入出现下滑,未达预期。其中,iPhone收入为657.8亿美元,同比下降8.17%,分析师此前预期为678亿美元;Mac收入为77.4亿美元,同比下降28.66%,分析师预期为94亿美元;其他产品收入为134.8亿美元,同比下降8.3%。
苹果的iPad保持增长,收入为94.0亿美元,同比增长29.66%,这块业务超出之前预期。此外,苹果服务收入207.7亿美元,同比增长6.4%。苹果本季度的毛利率为42.96%。
分区域看,本财季苹果在所有区域市场都出现了营收同比下滑,其中大中华区市场营收239亿美元,上年同期为258亿美元,下降了7%。
不过,从整体来看,iPhone在这一季度表现好于其他品牌。Counterpoint Research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第四季度下降15%。iPhone的市场份额为23.7%,在本季度的所有制造商中名列前茅。
苹果没有提供当前财季(截至3月底)提供业绩指引,自2020年疫情以来,苹果就一直没提供业绩指引,分析师预计,苹果第二财季的销售额将达到980亿美元左右。
苹果首席财务官卢卡·马埃斯特里(Luca Maestri)表示,截至3月季度第二财季收入与12月季度的同比趋势相似。马埃斯特里表示,服务业务预计将增长,但Mac和iPad的销售额预计将同比下降两位数。苹果补充道,与12月份相比,3月份的iPhone销量将减少。
CNBC报道称,苹果公司上季度的表现令人震惊,其近七年来首次盈利低于普遍预期。《华尔街日报》称,这是苹果近四年来,季度营收首次同比下降。
过去三年因全球疫情,居家办公和学生在线上课曾拉动苹果设备销量上涨,但如今全球经济逆风给苹果带来了挑战。
库克告诉CNBC,部分原因是美元走强,如果控制住800个基点的外汇逆风,苹果在大多数市场都会增长。
库克解释,iPhone 14 Pro和iPhone 14 Pro Max在本财季的供应大幅减少,这意味着向客户销售的产品更少。苹果在中国的iPhone装配厂受到了疫情影响,苹果公司在11月份就此事向投资者发出了警告。
库克说:“我们在11月6日发布了这方面的最新消息,并持续到了12月的大部分时间。”不过,库克表示,现在的产量已恢复到苹果满意的水平。
库克还透露,苹果将很快在印度开设第一批零售门店。印度由于人口众多,其手机市场也吸引了全球手机厂商,苹果一直试图扩大在印度的销量,公开信息显示,苹果已经将部分iPhone放在印度制造。
去年第四季度也是整体消费电子的寒冬,各个品牌季度销量都出现了大幅下滑。据市场调研机构IDC的数据,去年第四季度出货量同比下降18.3%,至略高于3亿部。2022年全年出货量下降了11.3%,是10年来的最低水平。
库克表示,充满挑战的宏观经济环境损害了iPhone的销量、Mac的销量以及苹果手表等可穿戴设备的销量。iPhone和Mac的销量同比下降。苹果的其他产品类别,包括AirPods等耳机和Apple Watch等可穿戴设备,下滑超过8%。
苹果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些亮点。比如,苹果拥有20亿台活跃设备,包括iPhone、Mac、Apple Watch和其他产品。这比去年1月公布的18亿个活跃设备有所增加。库克表示,安装量的增加是因为人们从安卓系统转向iPhone,并首次购买了苹果手表。
基于苹果庞大的活跃用户,苹果的服务业务稳定增长。期内,苹果公司的服务业务增长了6%,超出了分析师的预期。
苹果管理层表示,云服务、包括Apple Pay和Apple Card在内的支付以及音乐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库克补充说,苹果员工正在测试一项“现买现付”功能,该功能将成为服务的一部分。
自去年底以来,包括微软和Meta在内的多家美国科技公司开始裁员,以削减开支成本。库克表示,苹果正在削减成本,招聘速度更慢。与许多竞争对手的科技公司不同,苹果并没有宣布裁员。“我们也认识到我们所处的环境很艰难。因此我们正在削减成本。我们正在削减招聘,我们对招聘的人员非常谨慎和慎重。”
截至2日美股收盘,苹果涨3.71%,报收150.82美元,盘后跌近4%。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